台北市房屋稅調整將在明年上路,北市府財政局今天於晶華酒店舉辦「居住正義論壇」,並提出3個房屋稅調整方案,供產官學界討論。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,台北市於民國103年7月1日進行房屋稅調整,包括房屋稅標準單價平均調升260%、調高99條路段率、以及非自用住宅房屋稅率從1.2%變成2.4%或3.6%,「三支箭同時射出」,造成民眾相當有感。財政局說明,將以民國103年7月1日進行劃分點,之前屬於舊制,之後屬於新制。根據財政局拋出的3項方案中,針對適用新制房屋,未來的加價項目將取消,而「1+路段率」改為「1+固定係數」計算,避免過去房屋稅計算公式中,路段率加成2次疑慮。至於外界最關心的,即為適用舊制房屋是否會提高房屋稅、將提高多少?財政局表示,第1項方案,由於內政部、財政部正在研議未來房屋稅公平性,因此北市府「按兵不動」,暫不調整,之後配合中央辦理。第2項方案,將調整舊制房屋的標準單價,並回朔15年,時間點介於90年7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之間,並分成3年緩漲,但調整幅度尚未出爐。陳志銘解釋,房屋稅條例民國90年修法,要求三年調整一次房屋構造標準單價,但民國90年至103年之間,這13年下來政府完全沒有動,所以103年一調整時大家覺得突然反應這麼大,而按照法律規定只能到民國90年。陳志銘也說,之前媒體謠傳要回朔30年,完全沒有法源依據,民國73年公布房屋稅條例,在民國90年尚未修定時,規定若物價總指數增減幅度超過30%,才能調整屋構造標準單價,然而期間完全沒有出現過這樣現象,所以找不到依據。最後第3項方案,就是針對舊制豪宅。陳志銘說明,現在大家有可能發現,適用新制一般房子,繳的房屋稅適用舊制的豪宅還要高,讓人覺得不帶合理,為何住在適用舊制豪宅,跟住適用新制的一般房屋稅基不一樣,且有很大差距。陳志銘解釋,簡單來說,可以分成「舊一般住宅」、「新一般住宅」、「舊高級豪宅」、「新高級豪宅」,用階梯式方式,讓稅基合理化,這在是北是府努力目標。財政局表示,這3項方案北市府並未有既定想法,只是拋出來提供給外界討論,將蒐集意見後,預計於明年一月招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,最終方案在明年7月1日上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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